如果消费者在本月订车明年提车的情况,是否还能赶上购置税优惠呢?

        12月底,购置税减免政策将正式结束,综合各种信息判断,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的可能性不大。据了解,目前本市有些车型出现了货源紧张,买车需要预定的情况,部分车型需要等到明年1月才能提车,那么如果消费者在本月订车明年提车的情况,是否还能赶上购置税优惠呢?

  对此,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一定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提车,一旦不能如期提车并办理缴纳购置税的相关手续,或者手续跨年度了,就不能享受2.5%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如果选购的车型需要明年才能提车,是不能享受购置税优惠的。同时,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若消费者等待的车辆已在运输途中,在政策结束前不能提车,消费者可以和经销商协商提前付清车款,要求经销商根据厂家先期寄来的车辆合格证上的序列号提前开具发票。不过,发票上车辆的序列号是一车一号,所以车主在付款开出发票后提到的车将不能更换,带有一定风险。

       去年12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从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而随着2010年12月的到来,购置税优惠即将结束,同时,汽车下乡优惠政策也将到期,这使一些消费者欲在年底前购车,以期赶上政策末班车。

       今年年末车市,不少汽车经销商不再像往年那样,为冲量不断放大优惠幅度,这使得消费者对于价格更加“感冒”;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并未对购置税优惠、或是汽车下乡政策是否延续发出任何通知。于是,“与其在明年政策和市场优惠都不明朗时购车,不如趁现在购车”的想法让不少原本打算明年买车的消费者把购车计划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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